目前,许多省、自治区税务局为了适应征收管理形势和信息管理税的要求,配合自助税务终端设备的应用,更好地实施税务人员制度,规范税务相关事项的处理,进一步提高税务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和效率,使用税务服务卡。目前,上海市闸北区国家税务局在深圳卡立方体定制的税务服务卡。税务服务卡的主要用途和补充规定如下:
办税服务卡
一、税务服务卡发放范围
税务服务卡作为纳税人身份识别、税务企业互动、税务服务的工具,应当办理所有正常状态的企业(代扣代缴户、外建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分支机构除外)。发卡时,应收集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的身份证信息。
二、主要用途
1.确认纳税等企业人员身份合法有效。
2.通过自助办税机办税。
3.凭税务服务卡申报纳税,购买发票,办理各类涉税事项。
4.作为税企互动的联系记录,记录税务机关组织培训、税务例会等涉税情况。
5.作为传递企业电子信息和实施纳税服务的载体之一。
三、办卡、补卡规定
1.企业尚未办理税务服务卡的,请在集中点办理。
2.新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,到税务服务大厅申请税务服务卡。
3.损失或损坏应及时申请补卡手续。窗口受理后,注销原丢失或损坏的税务服务卡。
4、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、财务人员或税务人员时,应及时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变更手续。
5、纳税人
一旦关闭,税务机关将收回税务服务卡,税务人员将收回税务服务卡。6、企业办理税务服务卡时,应填写《企业登记表》和《税务服务卡信息收集通知书》(含收据)一份。签字盖章后,应携带税务登记证原件、法定代表人(非法人单位负责人)身份证原件、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、纳税人身份证原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