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金陵晚报》报道,南京的一名市民在一家洗车场申请了一张现金500元的门禁卡。他不想在几周内遇到洗车场“人间蒸发”在这种情况下,无法通过拨打对方的联系电话。结果卡里剩余的金额没有用。
很多人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,所以我咨询了法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。
法律人员表示:一般客户被骗金额仅100元,欺诈金额尚未达到备案条件,有些人因找不到投诉主体而难以得到执法人员的帮助,不得不遭受哑巴损失。客户可以以商业欺诈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,或者报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。
笔者认为,由于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之一是负责服务、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,个体工商户的不诚实不能推给警方。工商行政管理局能否从源头上检查客户?
具体做法:推出充值储值门禁卡的商户,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,并按照金额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支付一定比例的存款。这部分存款本金的所有权属于商户。因商户过错造成客户损失的,客户可以凭相关收据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退款。来源是提前支付的存款。假如商家因经营不善破产,出现人走楼空的情况也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。
商户缴纳的保证金产生的利息,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以年为单位返还给商户,并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。
这有利于商家的诚信和消费者利益的维护。